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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今天(16日)通過「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」草案,仿效國際潮流,以專責機構處理核廢料,並且引入公民團體代表進入行政法人董事會,期盼以透明、多元的方式解決核廢料問題。行政院會16日通過「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」草案,成立行政法人專責機構處理核廢料。
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,國內對於核廢料處理意見紛歧,加上若由台電處理核廢料,容易招致「球員兼裁判」的質疑,因此經濟部決定仿效國際趨勢,將核廢料交由專責機構處理,包括瑞典、日本、韓國都有此設計。他說:『(原音)我們看一下全世界32個核能發電國家裡頭,有24個國家有核廢料處理專責機構,像我們國家把核廢料交由電力公司負責是非常少見。我們認為必須透過法律授權交由專責機構處理,我們有公眾參與機制設計,希望讓專責機構獨立客觀、公開透明,贏得民眾的信賴。』
卓士昭表示,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董事會除了有政府機關、學者專家代表之外,也要求社會公正人士與公民團體代表至少占董事會席次的三分之一,希望引入公民力量進入體制,而非在體制外抗爭,一起解決核廢料問題。
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,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在經濟部,將來預算、計劃都受經濟部監督,也需到立法院報告,一切過程都透明公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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